本文作者:linbin123456

四川成都花园水城城乡建设投资2023年债权资产转让产品(成都花园水城城乡建设 评级)

linbin123456 2023-10-10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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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条件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

四川成都花园水城城乡建设投资2023年债权资产转让产品(成都花园水城城乡建设 评级)

为进一步支持创业创新四川成都花园水城城乡建设投资2023年债权资产转让产品,现就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税收政策事项公告如下:

对于初创科技型企业需符合的条件四川成都花园水城城乡建设投资2023年债权资产转让产品,从业人数继续按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按均不超过5000万元执行四川成都花园水城城乡建设投资2023年债权资产转让产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规定的其四川成都花园水城城乡建设投资2023年债权资产转让产品他条件不变。

在此期间已投资满2年及新发生的投资四川成都花园水城城乡建设投资2023年债权资产转让产品,可按财税〔2018〕55号文件和本公告规定适用有关税收政策。

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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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nbin123456本文地址:http://www.lcbz.org.cn/post/76100.html发布于 202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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