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linbin123456

2023JN债权资产

linbin123456 2023-10-15 110
2023JN债权资产摘要: 自主管理稀缺!?济宁市核心区政信?AA当地第二大ZF平台融资?AA+当地第一大ZF平台担保?每周一/三/五起息【2023JN债权资产】【基本要素】规模:5000万,分期发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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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管理
稀缺!?济宁市核心区政信?AA当地第二大ZF平台融资?AA+当地第一大ZF平台担保?每周一/三/五起息
【2023JN债权资产】
【基本要素】规模:5000万,分期发行;期限:12个月;自然季度付息(3.25/6.25/9.25/12.25);
12个月:10万8.5%,50万8.8%,100万9.2%,300万9.5%
资金用途:所获资金用于工程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
【AA融资方】实控人是当地国资中心,主体评级AA。
【AA+担保方】实控人是当地国资中心。在中融、五矿等信托公司发行信托计划,金融机构认可度极高,担保能力极强。
【应收账款】融资方提供7000万元应收账款用于质押担保。
【区域经济】济宁市是山东省下辖地级市,是山东省政府批复的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之一。融资方所在区域为济宁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济宁市组群城市核心区。近年来,该区经济及财政水平在济宁市各区县中位列前茅。

政信知识:

严重的则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工程转包的法律责任包括什么   工程转包的法律责任表现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1、民事责任体现以下4个方面:(1)转包人与实际施工人之间签订的转包合同无效,已履行的合同内容无法直接返还,应折价补偿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实际施工人可参照合同约定主张工程款,在转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损失由转包人与实际施工人根据过错责任来承担;   (2)因转包产生的拖欠材料款、租赁款、农民工工资等费用,转包人单独或与实际施工人共同承担连带支付的责任;   (3)因转包发生的安全事故的责任承担,转包人应当与实际施工人就安全事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因转包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转包人应当与实际施工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行政责任方面: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的,将面临以下处罚:责令改正,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罚款,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限制参加工程投标活动、承揽新的工程项目;记入单位、个人信用档案,并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等

       3、刑事责任方面:因转包引起的刑事案件主要涉及到重大责任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等

     二、工程转包是什么   1、工程转包是指建设工程的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倒手转让给第三人,使该第三人实际上成为该建设工程新的承包人的行为

    转包与分包的根本区别在于:转包行为中,原承包人将其工程全部倒手转给他人,自己并不实际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而在分包行为中,承包人只是将其承包工程的某一部分或几部分再分包给其他承包人,承包人仍然要就承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的履行向发包人负责

       2、根据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规定,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将其部分工程分包给他人的行为是允许的,但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三、工程转包的相关法律问题咨询   我在一个私人老板那做标书,实习

    他就是用一个公司去投标,投中后,再和一些没有资质的人签一个内部承包合同,全部工程就给他们做了

    我觉得这是不合法的,不过他好像就是个中间人收点钱,是他和拉关系,让那些人和公司签的内部承包合同,这样分包出去是合法的吧?但是法律规定了主体工程不能分包,万一被查出来,不是公司做得,那这个承包合同也是没用的吧?我在学习招投标,今天刚好看到书上转包和分包,突然想到这个问题想了解了解,请根据这事解答下

       答:主体结构是不允许发包的

    总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不得将主体工程分包出去

       工程分包一般由总包或者业主负责,总包负责一般分包,业主负责指定分包

    分包管理归总包负责,并对其进行全方位监督管理

       分包与总包有直接的合同约束,具有相应的责任连带关系,而业主则不牵扯其中,很多业主运用手持式视频通信对各个分包进行协调管理,改变传统管理模式,使远程管理更为直观高效

    分包对一些指定的施工任务更为专业,总包主要的任务是针对项目对各方进行协调管理

     总体上建筑市场秩序和工程质量也是好的,但不能否认在一些地方建筑市场混乱和建筑质量低劣的问题相当严重

    中央和地方的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对工程质量方面出现的重大事故做了大量的报道

    像九江大坝决堤,云南的公路、辽宁的高速公路、重庆秦江的彩虹桥、宁波的跨江大桥、广东京尧楼房倒塌等等暴露出大量严重的工程质量事故

    这些工程质量事故给人民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

    出现这么多工程质量问题,反映了建筑市场秩序的混乱

       第一、建设各方主体有法不依的情况相当严重

       现在规范建筑市场各方行为的法律规范已经不少了,制度也基本建立起来了

    项目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包括材料供应商,能躲就躲,能逃就逃

    法律、制度就在墙上挂着,大家都按照程序和规定去做,就不会出现那些问题

    但该遵守的没有遵守,所以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工程质量事故

    这方面的情况应该说是非常严重的

       第二、地方保护和部门封锁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大家都是施工队伍,都是设计队伍,应当在一个市场平台上公平竞争,谁做得好,谁就可以做大,项目规模做大,业务范围做大

    相反做不好的,自然被市场淘汰

    但由于地方保护和部门封锁的原因使得施工队伍和设计队伍不能在一个平等的市场平台上竞争

       第三、个别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乱用职权,干预工程建设问题比较严重

       工程建设管理,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是靠行政命令,计划部门定项目,设计部门做设计,物资部门采购,施工部门施工,经委负责运营,这套办法在计划体制下可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如果还这么干就不行了,而且非出问题不可

    一些地方,项目定了以后,用谁家的设计队伍、用谁家的施工队伍、用谁家的材料设备,个别领导干部都要指手划脚,亲自选定

2023JN债权资产

    为什么?私利在作怪,工程质量能不出问题嘛!另一方面,国家项目的业主违法乱纪行为也比较严重

    这些都直接影响到建筑市场的秩序和工程建设质量

       第四、建筑队伍素质需要提高,队伍结构需要调整

       从施工队伍来说,一线干活的工人有多少经过正规的专业培训,很难说清楚

    昨天在家垒猪圈,今天进城盖高楼

    怎么能不出问题?   建筑业队伍结构存在一定问题,主要是建筑业的队伍规模过大,从企业的个数来讲,将近有十万支企业

    而且任何一个企业都可以拿项目,无非对建筑的高度和体量有一点限制

    导致非良性的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最终导致粗制滥造,严重影响工程质量

       第五、政府工程建设管理体制需要进一步理顺

       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很多,如何加强部门之间的分工协调是个问题

    专业主管部门又是业主,又是施工单位这也是个问题

    政府在工程建设中还有没有质量责任,是监督还是质量责任,注册工程师可不可以开办自己的工程师事务所

    工程总包单位可不可以分包,工程总包单位要不要资质管理,如何进一步明确业主和施工中各方主体的关系等等,都是需要研究的问题

    业主的问题最突出,项目法人责任制必须进行改革,项目法人责任制为不法的法人提供了保护伞

    什么事情他都说了算,什么事情他都可以说了算,因为他是这个责任制下的法人嘛

    凭什么他可以代表国家花纳税人的钱呢?他又凭什么要负这个责呢?有没有更民主、更公开、更科学的责任机制呢?这些问题不解决,势必会影响建筑市场秩序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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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nbin123456本文地址:http://www.lcbz.org.cn/post/78107.html发布于 2023-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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