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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缺!?济宁市核心区政信?AA当地第二大ZF平台融资?AA+当地第一大ZF平台担保?每周一/三/五起息
【2023济宁债权资产】
【基本要素】规模:5000万,分期发行;期限:12个月;自然季度付息(3.25/6.25/9.25/12.25);
12个月:10万8.5%,50万8.8%,100万9.2%,300万9.5%
资金用途:所获资金用于工程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
【AA融资方】实控人是当地国资中心,主体评级AA。
【AA+担保方】实控人是当地国资中心。在中融、五矿等信托公司发行信托计划,金融机构认可度极高,担保能力极强。
【应收账款】融资方提供7000万元应收账款用于质押担保。
【区域经济】济宁市是山东省下辖地级市,是山东省政府批复的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之一。融资方所在区域为济宁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济宁市组群城市核心区。近年来,该区经济及财政水平在济宁市各区县中位列前茅。
新闻资讯:
施工质量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工程是否达到优良,而且也关系到桥梁使用功能、行车平顺及结构的稳定性伸缩缝施工的质量问题主要是由于当前桥梁施工进度都很快,伸缩装置安装与混凝土浇注时间相距较短,且各部分梁体浇注时间与伸缩装置安装时间各不相同
造成伸缩装置安装后期伸缩间隙过大
检查伸缩装置的位置不准确,导致伸缩缝装置不符合设置要求
这些施工质量问题使桥梁结构遭到破坏而又难以修补,因此在施工中应严格控制施工要点,确保伸缩缝施工的质量水平
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加强对混凝土外加剂材料质量的进场检验工作,现场监理单位应组织对每批产品进行抽检,所用外加剂必须是附有检验合格证明的产品,还要做好外加剂材料的物理防护工作,对于失效产品坚决不准使用
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过程中,应加强对砂石材料的质量检验,注重其坚固性
加强混凝土强度指标的无损检测,施工、监理单位应在每一混凝土构件到达龄期后进行回弹法强度检测,每一个构件检测至少要保证两个测区,同时做好相应检测记录以备后期的检查
尤其要注重加强对现浇结构混凝土构件的强度检测
加强对外购成品的管理工作
施工单位使用外购成品梁板必须书面报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
桥梁工程建设中施工单位使用的外购成品梁板必须由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生产
与此同时,应进行动态质量控制,根据动态信息,设置专门的人员进行检查,及时的进行整改,以确保施工质量达到规定标准,最大限度的减少应原材料质量不过关而导致的质量问题
工程质量责任制在桥梁施工过程中,应当明确质量目标,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建质量管理体系,规范质量管理程序,使日常的质量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加强职工队伍的建设
要明确工程各参建单位责任和相应责任人,并且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其明确岗位职责,实行工序责任人制度,明确现场施工、监理单位桥梁施工质量控制工序责任人,认真做好工序交接和记录签名工作,切实落实到每个环节、以及每个人身上,做到桥梁施工每个质量控制环节均可追溯,把好桥梁建设质量的第一关
同时加强生产过程中各环节的质量控制与质量管理,建立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为确保施工质量创造条件,这其中也包括工作技能培训与思想教育
抓好设计环节加强对施工图设计审查力度控制在桥梁的施工中,应当科学地对设计方案进行比选和优化
如果该桥梁对于景观设计不需要过分考虑,那么则应当尽量采用成熟的结构形式和施工工艺
对于设计图纸的审查,必须保证审查周期,切忌仅仅流于形式而不予以落实
施工单位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对重要工序、关键部位应编制专门的施工技术方案并报监理单位审查
控制桥梁质量通病在桥梁的质量建设当中,防治重点应针对桥梁常见的质量通病等问题进行预防和治理,在桥梁建设时,建设单位应在各项工程开工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编制相应质量控制安排,并且全面贯彻,细微至施工现场的技术人员乃至每一位工作人员,以全面保证工程质量
桥梁施工中出现质量事故或异常情况,有关单位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报告和处理
不能达到合格标准的工程要坚决返工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问题,必须进行科学论证,处理措施实施完成后需要进行桥梁荷载试验验证
结束语在桥梁施工过程中,一些问题的存在往往是难以避免的,但在施工过程中若能够充分了解桥梁桥施工中的影响因素、存在的问题,并采用科学的方式加以控制,防范于未然,则在桥梁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就能够得到有效的解决
为了保障投标人在竞标之后会正常的履行建设责任而要求缴纳的一种保证金
那么建筑工程的保证金应该什么时候缴纳呢? 一、建筑工程什么时候交投标保证金 政府采购活动中,合理确定投标保证金交纳日期,是招标采购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一项重要内容
然而,实践中,采购人往往更多强调自身的利益,将风险转嫁给投标人,一旦投标人未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而影响招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往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特别是在采购文件制作中,“投标人须知部分”关于保证金的提交日期,大多规定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若干天(短则四五日、长则十余日)交纳保证金,更有甚者在报名期间便要求投标人交纳保证金,时间长达半个月之久
二、建筑工程的施工人的确定 实际施工人认定需要以无效施工合同为前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目前通认的一种观点认为:实际施工人主要有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包括转承包人、违法分包合同的承包人、借用资质的承包人、挂靠施工人
实际施工人的限制条件为其涉及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必须无效,即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本身就是合法的,承包方本身就具有合法的施工资质也没有非法转包等违法行为,那么就不存在实际施工人这个主体问题
对于这种观点笔者是赞同的,最高人民法院之所以赋予实际施工人在一定范围内向发包人主张债权请求权,主要是为了保护存在于实际施工人当中农民工的权益,这种特定范围的请求权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
而这种特殊的请求权对于合法的施工人来说是多余的,合法的施工人完全可以通过合同的相对性向另一方当事人(即发包方、承包人等)主张请求权
因此,实际施工人应当是和发包人、承包人、分包人并列的,不是包含或被包含的关系
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种类 从广义上讲,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等,狭义的建设工程合同仅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法》中规定了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三种类型
在司法实践中,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居多,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案件较少发生
(一)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是指承包人接受发包人的委托,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等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发包人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
所谓工程勘察,是指为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营及综合治理等,对地形、地质及水文等要素进行测绘、勘探、测试以及综合评定,并提供可行性评价与建设所需的勘察成果资料,以及进行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处理、监测的活动
在司法实践中,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案件较为少见,一般由发包人以勘察成果不符合发包人的要求为由拒付勘察费而引起
(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指承包人接受发包人的委托,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工作,发包人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
所谓工程设计,是指运用工程技术理论及技术经济方法,按照现行技术标准,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工艺、土建、公用工程、环境工程等进行综合性设计,包括必须的非标准设备设计及经济技术分析,并提供作为建设依据的文件和图纸的活动
根据不同的阶段,建设工程设计一般分为两种:一是初步设计,即在建设项目立项阶段,设计人为项目决策提供可行性资料的设计;二是施工设计,在建设项目被批准立项后,设计人就具体施工方案所进行的设计
与勘察工作相同,设计工作也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因而我国法律对于设计单位、设计人员也规定了严格的条件,即《建筑法》第12条、第13条的规定和建设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接受发包人的委托,完成建设工程施工任务,发包人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
工程施工包括土建施工和装饰施工两种形式,与之相对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般也包括土建工程施工合同和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两种形式
由于建设工程质量涉及社会公共安全,因此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格外注重监督管理,以保证建筑工程质量,防止工程质量问题
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规定,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净资产、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等级可以根据各种具体情况进行升级或降级
由于建设工程尤其是大型建设工程施工周期长、质量要求高,为便于政府有关部门对之予以监管,同时也便于当事人之间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防止和减少纠纷的发生,《合同法》第270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所谓书面形式,根据《合同法》第1条的规定,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但未采用书面形式不影响施工合同的效力
根据《合同法》第275条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为了便于当事人订立合同更为周全、细密,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曾于1991年联合发布推行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1999年进行了修订,供当事人在订立施工合同时参照使用
需要指出的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仅是参考性文本,并不具有强制使用的效力
在司法实践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最为常见,诉因一般为发包人拖欠工程款、承包人建设工程质量有缺陷、承包人逾期竣工等
此类案件审理中的法律要点繁多,如合同效力的认定、诉讼参加人的确定、举证责任分配、工程款的确定、工期认定、工程质量缺陷责任的划分、违约责任的认定,后文将详细阐述
(四)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是指具有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工程项目建设方的委托,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理服务,建设方向监理单位支付报酬的协议
所谓建设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接受工程项目建设方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的相关法规和工程建设合同,对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建设资金使用等进行的监督和管理,以保证工程建设项目能够最科学、最合理地实现合同目的
对于某些国家投资的、大型的建筑工程,国务院规定实行强制监理;除此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方可以选择自行监理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监理
建设工程监理也是一项专业技术要求非常高的工作,因此国家对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实施严格的资格管理制度
2023济宁债权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