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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缺标准城投债券信托,优先非标、永续债兑付,30年来兑付率100%,信托加债券,就爱这一款:
《国企信托-LZ1号城投债投资集合信托计划》
类型:主动管理类固定收益产品
规模:2亿
期限:24个月,按年付息
收益:50万:5.5%/年
【资金投向】信托资金用于认购上交所发行山东济宁任兴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司债券(第三期)1.9亿元,威海市文登区蓝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司债券(第二期)0.1亿元
【发行人简介】
任xx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是任城区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回迁安置房建设的经营实体,在任城区建设开发及国有资产运营领域具备显著的竞争力。截至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587.5亿元,净资产268.9亿元,负债率54%,实现营业收入30.15亿元。大公国际、中证鹏元等对任兴集团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无关内容:
城市“停车难”的问题日益加剧,不可避免地对城市的空间利用和公共停车场提出了更高更细的要求本论文结合城市高架桥桥下空间的实际现状,遵循“安全第一,公益为主,谨慎利用”的原则进行分析研究,通过对桥下空间的合理、科学、安全的利用,提出了相应地利用改造方案以营造宜居宜行的城市环境
关 键 词:桥下空间,停车场,交通组织 1 前言 随着我国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速度不断加快,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汽车的保有量也迅速增加
为了更好服务城市的经济和商业发展以及人们的出行生活需要,对于城市交通的快捷、通达、方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伴随着各个大中城市的发展,不可避免地城市高架桥、立交桥的建设数量也越来越多,而这些高架桥及立交桥不仅缓解了城市的交通拥堵问题,而且还形成了大面积可利用的桥下空间环境
但是一直以来人们较多地关注立交桥的交通功能,对于桥下空间的合理利用与设计缺乏足够的重视与关注,赫然使其成为了城市中的一个“灰色空间”或者说是一个权属不清管理混乱之地
沈阳市正在建设东一环路及东二环高架桥,在建设的过程中对桥下空间充分重视,并进行研究,并针对沈阳市已经建成的高架桥、立交桥桥下空间进行分析,提出意见,进行合理改造,加以利用
2 桥下空间的现状及问题 城市立交桥下的空间为城市发展提供了大量可利用的空间,其应被视为城市发展的宝贵资源
利用好这一宝贵资源,对节约土地、改善交通状况、扩大城市容量、提高城市绿化率、丰富城市空间形态都将具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目前,沈阳市二环及二环以内已建成和在建立交桥共计16座
经过实地调查及现场勘察,沈阳市高架桥及立交桥桥下的空间环境现状如下: 1)权属不清、监管困难,缺乏管理致使桥下空间利用缺少统一的规范,造成部分桥下的环境脏、乱、差
(1)电力部门:在部分桥下空间设置了变电箱等设施(东西高架桥与崇山路高架桥等)
(2)交通部门:将部分桥下空间设置为停车场(崇山路跨线桥)和练车场(大成高架桥桥下)
(3)市政部门:在部分高架桥桥下进行了绿化,植草种花
(4)社区及街道:有些桥下空间被社区占用,设置了桌椅及活动器材,供居民休闲活动(如东西高架桥草仓路段(东边城街-边东街)、珠江街高架桥桥下、公和立交桥桥下)
(5)其他,缺乏管理,桥下利用混乱
部分桥下无人管理致使桥下空间有些已成了无照游商的集聚地;有些成了人们进行烧烤、打牌、打麻将等的个人娱乐场所,俨然成为了个人的“自留地”;有些被用于堆放垃圾
2)路权分配不合理,设施遭人为破坏
3)相当部分高架桥桥下空间闲置未进行利用
沈阳市二环及二环以内的高架桥和立交桥桥下空间环境现状主要是以上几方面,由此可见桥下空间权属不清缺乏统一规范管理,造成现场环境差,桥梁结构安全存在隐患,空间闲置多、利用率低等问题
3 桥下空间的利用与设计原则 针对目前沈阳市立交桥及高架桥桥下空间利用存在的一些问题,有必要对其进行系统的规划与设计
因为对桥下空间的设计、利用、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城市的整体形象,反映着城市的宜居程度和管理水平
针对目前桥下空间利用中存在的种种问题,通过做了大量的现场调查并派相关设计人员到北京、天津等大城市做了相应地实地调研工作后,根据沈阳市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考虑各种因素,遵循“安全第一,公益为主,慎重利用”的原则
据统计,沈阳市机动车保有量2010年底接近101万辆,预测2020年机动车保有量将超过240万辆
汽车保有量的迅速增加不仅为城市的交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而且原本市区停车位不足的局面更是捉襟见肘
因此在桥下空间的设计与利用时,对于空间条件充裕,停车需求量大且设置停车场后对主干交通影响不大的桥下空间区域优先设置为停车场
对沈阳市的高架桥及立交桥桥下空间进行统一规范利用和合理设计,主要规划建设以公共服务设施为主,因地制宜如设计改造为停车场、市民活动休闲场所、环境绿化、城市管理设施等(例如:保洁园林等的仓储、工作人员休息室、治安亭、公厕等)
4 桥下空间停车场的设置条件及交通组织措施 4.1设置条件 利用桥下空间设置停车场,提高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率,是缓解停车压力的一种简便廉价的有效方法,但是设置桥下停车场必须首先考虑以下几点: 1)桥下净空要较大(大于等于2.20m),即能够保证小型车辆在出入桥下时不至于对桥梁造成危害; 2)桥下可利用空间要足够大,应以满足停车20~100辆为宜; 3)桥下应有供机动车通行的辅道,且辅道上的交通量不大; 4)停车场的设置不会对沿线主流交通产生较大影响
4.2交通组织 桥下停车场的设置将会对临近道路的动态交通产生一定的影响
良好的交通组织不仅可以为出入停车场的车辆提供高效服务,同时也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由于停车场的设置而产生的交通影响
桥下停车场的交通组织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1)出入口数量
应根据停车场的规模合理确定出入口的数量,一般应该在两侧辅道各设置一个出入口; 2)出入口位置
桥下停车场出入口位置应保证与交叉口有足够的距离(不小于50m),以使停车场交通量在并入主线前有足够的缓冲路段,对交叉口或主线产生的交通干扰较少
3)路权分配
应保证辅道上车辆拥有优先权
对于进出停车场的车辆可保证出入口在无横向车辆干扰的情况下,左进左出;在车流量较大的情况下,可沿路侧等待,寻隙进入; 4)车流组织
由于高架桥下停车场进出车辆通过两侧辅道进出,车辆按照左进左出的形式进出停车库; 5)加强停车管理
5 沈阳市高架桥及立交桥桥下空间分析及利用 沈阳市高架桥及立交桥桥下空间按照以上设计原则,经讨论后具体改造和利用见下表: 6 结语 城市立交桥下的空间是城市的宝贵资源,必须对这一资源进行合理、科学、安全的利用
做到权责清晰,以公共服务为主,合理利用
做好对城市立交桥及高架桥桥下空间的科学合理利用,可提升城市的形象和品质,可创造宜居宜行的城市环境
因此,在我们重视城市立交桥的交通功能的同时,对其桥下空间的利用亦不可轻视
参考文献: 【1】 DGJ 0827—2005,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 S】. 【2】 谢旭斌. 城市立交桥下空间的利用与设计【J】. 城市问题,2009,(12) 【3】 李少帅,潘晓东,蒋宏. 城市高架桥下停车场设置及交通影响【J】. 重庆交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08, 27 (6) : 1124~1126. 【4】 陆 峻. 城市停车设施规划方法研究【D 】. 南京:东南大学交通学院, 2000. 【5】 潘海啸. 城市交通空间创意设计【M 】.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不仅对工程质量及安全带来极大隐患,而且容易滋生腐败,扰乱建筑市场秩序,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坏的影响
审计中如何认定转包、违法分包是工程审计的难点和重点,现从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定义着手,浅谈审计实务中工程转包、违规分包审计方法
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定义 住建部2014年8月4日印发了《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对工程领域转包、违法分包进行了明确定义和解释
(一)转包 转包是指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具体情形包括: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履行管理义务,只向实际施工单位收取费用,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的采购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劳务分包单位承包的范围是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承包的全部工程,劳务分包单位计取的是除上缴给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管理费”之外的全部工程价款等
(二)违法分包 违法分包是指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施工合同关于工程分包的约定,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具体情形包括: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个人的;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的;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施工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房屋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劳务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劳务分包单位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周转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费用等
审计方法及重点 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往往手段隐蔽,分包、转包协议也都是私下签订的,审计人员不易获取,且承包人、分包人(转包人)、监理人等通常会串通舞弊,审计中不易察觉
审计实务中可以采取以下审计方法来进行认定
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往往手段隐蔽,分包、转包协议也都是私下签订的,审计人员不易获取,且承包人、分包人(转包人)、监理人等通常会串通舞弊,审计中不易察觉
审计实务中可以采取以下审计方法来进行认定
(一)审阅工程资料,寻找漏洞 审计人员要仔细查看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提供的工程资料,顺着查看工程资料中的招投标资料、施工合同、施工资料、设计资料、监理资料、竣工结算资料等,看中标单位是否与施工合同上单位名称一致,中标单位是否具有招标文件上要求的资质,工程、质检、安全、财务等技术人员是否具有合法任职资格,是否按照分工履行职责签署各类工程记录、检验资料等;并将前后资料进行比对,如核对招投标文件上“五大员”(项目负责人、技术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工程进展期间召开工程相关会议参加人、工程质量检测施工企业负责人、工程结算上签字人、施工记录上项目负责人签字是否一致,寻找转分包疑点
(二)询问施工现场人员,锁定现场负责人 在找到转包、违法分包的破绽后,审计人员可以询问项目建设中料、工、机的采购情况,主要看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等物资主要由谁主导购买,施工队伍是否由承包单位组建,项目临时账户公章由谁掌控,并询问一些项目上的具体事情,如料、工、机采购渠道、方式及联系人,工程垃圾、废弃物怎么处理,占地费怎么缴纳,从哪个账户支付等,从而锁定施工现场的主要负责人是谁,为进一步核实转分包打基础
(三)审查财务资金流向,顺藤摸瓜
审计人员要审查中标单位核算项目工程款的财务账簿、会计凭证和银行账户流水单,在会计账簿上主要看“预收账款”和“应收账款”科目资金变动情况,看中标单位收到工程款后如何做账,如果是自己施工项目,收到工程款后一般记在“应收账款”科目;如果是转分包给他人的项目,中标单位一般记在“预收账款”科目核算,并扣除一定的管理费用后,再从预收账款科目中将工程款转账给转包单位或个人
再查看收支工程款的银行账户流水单,将银行账户上收到的工程款总额与业主单位支付的工程款总额核对,查看工程款主要去向,如果工程款主要支出不是用于支付材料款、人员工资、机械设备费用等,而是收到工程款后,扣留了一部分后又马上转出的,那就可以怀疑此工程存在转分包的嫌疑
(四)关注项目前期费用,寻找蛛丝马迹 工程前期费用是在审计过程中容易忽视的环节,但是也可以从中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如投标费用的支付情况,一般情况下,如果中标企业转分包工程时,其承接工程时发生的投标费用、购买标书等费用都是由转包单位或个人出的,中标企业一般不做账务处理
审计人员可以将中标企业这个情况取证,并且在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发生了这笔账务就可以打开一个突破口;在招投标资格预审期间,转包单位一般会用到中标企业开具的介绍信,并要交纳若干介绍信费用给中标企业,中标企业一般将收到的介绍信费用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审计人员可以通过座谈及查阅财务账营业外收入、预收款科目等寻找转分包的蛛丝马迹
(五)核实身份,锁死证据 在确认前面几个步骤后,最后一个审计关键点就是核实项目实际财务负责人和施工现场负责人是否是中标企业的在职职工
审计实务中发现,转分包承包单位或个人往往以中标企业的名义成立临时项目部,表面上看合同履行主体没有改变,或者转分包承包人拿出一张中标企业聘请他作为项目负责人的协议,来狡辩其是中标企业职工,不是转分包
就需要审计人员在审计项目开始时,在中标企业还没来得及作假前,就拿到中标企业在项目施工期间某几个月份的工资发放单和“五险一金”缴款证明等材料,或者获取项目实际负责人的身份证号,在全省社保数据系统中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其近年来的社保缴纳情况及社保关系,来核实项目负责人的身份,确定项目负责人不是中标企业员工,从而锁死了工程转分包证据
国企信托-LZ1号城投债投资集合信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