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linbin123456

简阳融城国投实业债权拍卖

linbin123456 2023-10-24 103
简阳融城国投实业债权拍卖摘要: 成渝经济区腹心+天府雄州+蜀都东来第一州+中国农业综合开发支持新农村建设示范市(县)+四川扩权强县试点市(县)+四川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群发展试点市(县)+四川省中小企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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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渝经济区腹心+天府雄州+蜀都东来第一州+中国农业综合开发支持新农村建设示范市(县)+四川扩权强县试点市(县)+四川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群发展试点市(县)+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基地(县)+国资委实际控制平台+双国企平台担保

?【简阳融城国投实业债权拍卖】
?拍卖总规模:5亿(分期发行)
?起投金额:10万起,1万整数递增
?预期年化收益:
12月:10-50-100万 8.6%-8.8%-9.1%
24月:10-50-100万 8.7%-9.0%-9.4%
?【发行人】简阳xx业有限公司
?付息方式:季度付息(每年的3、6、9、12月的15日付息)
?成立计息:每天计息,每周最后一个工作日成立
?【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流动性资金
【融资方】xx业有限公司,是根据中共简阳市委【2009】17号文件精神,简阳市政府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营运机构。注册资本金壹亿元,截止2022年底,总资产为142亿,在简阳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中有着不可或缺的位置,信誉极好,履约能力极强。

无关内容:

由于工程建设一般所耗费的人力物力都比较大,所以当发生工程变更的时候,施工方一般是要进行赔偿的,那么工程变更的索赔时效是多久呢? 一、工程变更索赔时效是多久   由于发包人(业主)的原因或其他原因致使承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付出了额外的费用或造成了损失,承包人要求发包人补偿费用或赔偿损失

    引起索赔的原因,即为索赔事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时效,是指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索赔方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行使索赔权的,视为放弃索赔权利,其索赔权归于消灭的合同法律制度

    约定的期限即索赔时效期间,一般为28天

    该种索赔时效,属于消灭时效的一种

       索赔时效的规定,见诸于各类合同范本中

    如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一1999-0201)通用条款规定:“索赔须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三峡土建安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索赔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并造成损失后28天内,向合同监理单位提交索赔的书面意向通知,任何未在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索赔的书面通知,均可视为受害方放弃索赔的主张”;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编写的土术工程施工合同条件1987年第四版(fidic条款)也规定:“承包商的索赔应在引起索赔的事件第一次发生之后28天内,将它的索赔意向通知工程师”同时规定:“如果承包商未能遵守规定,它有权得到的有关付款将只能由工程师核实估价

    ”在实践中,一些具体工程施工合同条款中,尤其是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下的合同,对于索赔时效有更具体的规定,如香港某测量师行起草的北京首都时代广场施工合同“总承包人的额外索赔”的条款规定“总承包人的索赔必须在引起要求的事件发生后一个月内向建筑师提出,并在事件发生后两个月内呈交详细及有证据的申请,超出上述期限提出的任何索偿要求则应视为不合理逾期申请,而承包人则应被视为放弃此等要求赔偿之权利”

     二、索赔基本内容   工程索赔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分包费用、利息等多方面内容,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也是多种多样的

     三、建筑工程索赔报告范本   1、索赔成立理由   (1)与合同对照,工期延误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2、索赔的依据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工程惯例,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期外借土方不到场情况,对工期进行索赔

       3、索赔事项概述   由我单位承建的某项目,于2013年12月27日举行开工典礼,于2013年12月28日我单位积极组织进场,投放大量机械设备和人员以确保施工工期

    然而自2014年3月6日起,由于建设方联系的外借土方未到场,现场处于停工、半停工状态,至2014年4月26日开始复测A区缺土方量,最终确定由我单位在红线以外进行开挖借土,用于场地土方回填

    开挖时间为2014年4月28日,延期时间为54天

    根据甲方提供的地质勘测数据显示,钻探1号孔至4号孔、6号孔至12号孔开挖至设计标高全部为土方

    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现1号孔至4号孔、6号孔至12号孔都存在大量土方,局部存在成片大量石方,与原设计地质情况不符,从而增大了施工难度和增加了施工时间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专用合同条款7、5、1项中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期外借土方不到场情况,对工期进行索赔54天

    通用条款2、4、3项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地质勘测资料等相关基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通用条款中3、4项因基础资料存在错误、遗漏导致承包人解释或推断失实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4、索赔项目   (1)人工费:由于非施工单位责任导致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法定的人工费增长以及非施工单位责任工程延误导致的人员窝工和工资上涨费

       (2)施工机械费:因索赔事件发生,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工效降低以及机械停工、窝工的费用,现场使用机械均为租赁设备按照实际租金计算

       (3)管理费:因索赔事件发生,额外增加的现场管理和公司管理费,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位时间内现场管理率乘以延长工期计算

       (4)利息:主要为履约保证金拖期付款利息

    按照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5、措施费:包含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和大机进出场及安拆费

    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位时间内现场管理率乘以延长工期计算

    工程变更的索赔包含成本、管理费和利润的索赔

       5、索赔计算   (1)人工费:工日:17X54工日=918工日人员窝工按照定额单位乘以0.75,52.23元X0.75X918=35960元 工资上涨费不予考虑

       (2)施工机械费:挖机350型2台市场租赁价48000元/月,推土机16t2台市场租赁价24000元/月

     48000元X54÷30X2=172800元 24000元X54÷30X4=172800元   (3)管理费 合同工期120天,现延期54天,投标管理费为1240949.7元 工程延期管理增加费用:1240949.7÷120X54=558427元   (4)利息 履约保证金115万元,按照现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润5.6%计算

     1150000元X54÷30X5.6%=115920元   (5)措施旨 合同工期120天,现延期54天,投标措施旨为381448.67元 工程延期管理增加费用:381448.67÷120X54=171652元 工程延期索赔合计:1227559元   6、索赔说明   此项目索赔未提出以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以及其他索赔,主要是因为工期延期索赔所产生的费用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道路交通事业蒸蒸日上,中国已然跻身于世界机动车使用大国行列

    然而,自2000年以来,每年近十万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几十万的交通事故受伤人数,使中国不得不面对名列交通事故高发国家之首的尴尬局面

    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者,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的守护人,交警部门一直以来都在探究,是何原因让那么多鲜活的生命瞬间消失在滚滚车轮之下?在道路交通组织中,人、车、路三者间的关系,人始终是居主导地位,纵观这一起起血淋淋的交通事故,追其事故根源,皆因事故一方或双方当事人违反交通法规,把交通安全置于脑后

    交通安全意识作为现代人必备的基本素质,不能只靠交警部门通过执法来管教,更不能用严管重罚来培养,关键在于个人养成

    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的生命,维系千家万户的幸福,遵守交通法规就好比每天都要刷牙洗脸一样,应该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一个好习惯

    那么,什么是习惯呢?在最新版的《新华词典》中,对于“习惯”是这样释义的:“长时期养成的不易改变的动作、生活方式、社会风尚等

    ”古人云:“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也就是说,人生下来原本都是一样的,但如果不好好接受教育,那么人与人之间的性情就会相差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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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此可见,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对于规范人的言行,提高人的素质修养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交通安全理念教育是交通行为习惯转变的基础   要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规范其参与交通的行为,就必须牢固树立交通安全理念

    然而,让人接受一种理念不容易,再把它转化为行为习惯更是难上加难,所以,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任重道远

       (一)依据交通参与者群体特性制定宣教计划   回顾以往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模式,应该说交警部门已经费尽心思,如发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刷宣传标语、制作宣传录像、到学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上交通安全课、送戏下乡等等,可谓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可宣传效果如何呢?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仍随处可见,交通事故仍在高位徘徊,交通安全形势让人堪忧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主体单一、机制不健全、宣传面不广、效果不明显是目前交通安全宣教育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为适应新形势需求,要逐步提高公民的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必须健全交通安全宣传机制,创新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模式,扩大宣传面,增强宣传效果

       从一名交通管理者的角度出发,按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方式,可以分驾驶人、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四类;按交通参与者的社会身份,可以分为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流动人口三类;按交通参与者的年龄,可以分儿童、青少年、中老年三类等等

    随着交通参与者越来越广泛,人们的交通需求也越来越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也应当从实际出发,力求做到针对性、灵活性、多样性

    灵活、多样的宣传手法,生动、具体的宣传内容,不仅可以防止宣传对象对我们的宣传产生抵触或厌烦心理,更能够激起宣传对象对交通安全知识的求知欲,从而自觉地行动起来,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防范,使宣传得到实际效果

    因此,对交通参与者进行群体特性区分,更便于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计划,因人施教,提高宣传教育的成效

       (二)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融入生活   如何让学习交通法规,遵守交通规则成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自觉行为,文明参与交通成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行为习惯呢?著名教育学家陶行知先生认为,各种知识和技能学习最好在生活中进行,习惯培养更应该如此

    教育是以影响人的身心发展为直接目的的一种社会活动,是传承社会文化、传递社会生产经验和社会生活经验的基本途径

    由此可见,脱离生活实际的教育,往往达不到预期的教育效果,以往教条式、本本主义的宣传教育对交通参与者并未起到根本的警示作用,强迫式的宣教,极易引起被教育者的厌烦和抵触情绪

    所以,我们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时,一定要让交通参与者的学习观念从“你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让学习交通法规成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基本需求,一种对生命安全的社会需求

       社会是一个最大的学堂,它对“学生”没有任何要求,因此,我们在开展宣传教育的时候,要充分利用“大学堂”的教学资源,将交通安全理念渗透到人们的生活中去

    电视、广播、报刊、灯箱广告、车站、酒店、超市、社区活动室等等,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潜移默化地将交通安全意识灌输给广大交通参与者

       (三)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仍是目前最行之有效的方法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交通安全法规就是交通参与者交通行为的规矩

    交通法规的执行,依赖于人们对它的认同、信仰和自觉的遵守,这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既法律制定——强制执行——抵制、规避——强制执行——认同、自觉执行

    因此,从目前的社会交通安全形势看来,交通法规的强制执行仍将持续很长一段时间,也就是说要让交通参与者自觉养成交通安全行为习惯,交通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必不可少

    其实,再一无是处的人,他也明白生命的可贵,也明白“车损可以修复,人毁无法弥补”的道理,关键在于他是否意识到交通安全与生命息息相关,要提高这种认识,是离不开交警的长期执法管理

    每年,交通管理部门都要组织开展不同类型的交通秩序集中整治,不断强调严管重罚

    在整治工作期间,道路交通秩序的确有明显改善,交通遵章率会大大提高,交通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然而,一旦整治结束,严管态势缓和,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就会慢慢反弹,交通事故随之增加

    可见,在我国目前的交通安全形势下,加强行政执法,加大处罚力度确实是最直接、效果最显著的管理方法

    在此,笔者并不是提倡“以罚代教”,只是借用“重典治乱”来实现交通管理最基本的目标——改善出行环境,提高交通行为守法率

    处罚只是我们用来提高教育效果的一种辅助手段,我们在与交通违法行为较量与抗衡中,应该先让交通违法行为人束手就地仰视你,并因为你的存在而形成“恐惧惯性”,然后畏于执法威慑力,朝你所期待的目标迈进

    在我们通过行政执法给予交通违法行为人当头一棒后,必须将执行法律与宣传法律有机结合,才能让法规深入人心,并进而转化为道德的一部分,进而转变为文明的交通行为习惯

       二、交通安全行为习惯形成关键在于自我养成   常听人说“习惯不会让人痛苦,养成习惯的过程是痛苦的

    ”如何养成交通文明行为习惯,提高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让大家在习惯养成的“痛苦”中体验到交通安全带来幸福快乐呢?笔者觉得除了交通管理部门的外力推动,关键还在于交通参与者个体的自我学习、自我提高、自我管理

       (一)自我学习,提高交通行为的辨析能力   无论是以何种交通方式参与交通的行为人,都能对事物作初步地分析、推理、判断和能力评价

    作为一名交通参与者,必须掌握参与交通的基本规则,才能在参与交通时作出正确的行为决定

    这就要求交通参与者要重视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教育,把交通法规作为人生一门必修功课来认真学习

    人们在自主学习的同时,还应当虚心接受他人的监督、指正,通过深化学习,进而强化行动,提高自我辨析交通行为正确与否的能力

       (二)自我提高,增强文明交通的践行能力   要将交通安全行为理念转化为良好交通安全行为习惯,将交通安全意识演变为文明交通行为,广大交通参与者应该动脑、动手、动口参与交通安全行为体验,从而丰富和加强内心体验,并促使已有的健康的交通安全意识变为自己的内心需要

    人的素质并不全都是一样的,在参与交通的过程中,总有一些人在有意无意地破坏着交通规则,以一种不文明的行为在践踏着许多交通人所努力营造起来的文明

    每个交通参与者都有义务、有责任共同承担起维护交通文明的责任,从我做起,从每一个人做起,对身边那些不遵守交通规则、破坏文明交通的人和行为大胆予以制止,积极做一名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和劝导者

       (三)自我管理,提升交通出行的综合素质   我们提倡自我管理,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是为了得到赞美,而是怕来之不易的高尚品质被不良的环境习惯逐渐淹没

    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头盔的时候,每人心里其实很清楚不应该这样做,但是如果随波逐流,也许就成了习惯,麻木了,不觉得什么了

    然而坚持告诉自己那不是一个文明交通人应该做的,不要把自己定格在一个低的层次,要自觉遵守交通文明规范和准则,立足于自我改造、自我塑造,去追求自我的完善,那么,总有一天,不良环境习惯会在我们的坚持下被改善、被同化,我们的交通秩序会呈现出安全畅通、文明礼让的新气象

    世界上最可怕的力量是习惯,最宝贵的力量也是习惯,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都养成一个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并让你的交通行为习惯成为一种自然,用你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演奏你美好的人生乐章,用我们大家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一直以来,城市交管部门都会把城市交通安全做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

    要求市民过马路走“斑马线”是最基本的一条,但随意横穿马路的现象时常可见

    明明看到红灯在前方亮起,还有人会急匆匆地冲向马路对面,交通协管员响亮地哨声也无法让他们停下脚步,人车争道的大战屡屡上演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还规定机动车在通过人行横道时,须减速行驶;遇有行人横穿时,须让行人先行

    特别是交叉路口左转弯和右转弯车辆,在人行横道遇行人正常通行时,须停车让行

    并严禁机动车在斑马线上停车,以保证人行横道安全畅通

    交警部门指出,行人在斑马线上正常通行时与机动车发生事故的,对肇事机动车将从严处理

    可见,不管你选择哪种交通出行方式,都必须遵守交通法规

    如果因行人交通违法引发交通事故,行人照样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无独有偶,笔者在小西湖看到,当红灯亮起的时候,两位交通协管员便拉起一条长长的丝带,横在斑马线上欲过马路的人群前,防止行人横穿马路

    显然,这是一种迫不得已的方法,但是却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自从“架”起这座“篱笆”,这里的交通秩序便好多了

       当文明成为一种习惯,以前的不良习惯也将会很快得到改变

    据相关数据显示,在兰州城关交警大队的辖区内,超过58%的重大交通事故都是由于机动车未按规定避让行人引发的,因此让广大司机在斑马线附近养成文明礼让的习惯是很有必要的

    当司机师傅们能自觉养成在斑马线前礼让行人时的好习惯时,兰州的交通状况将会得到进一步改善

       这些好习惯都不难做到,难得是坚持

    孔子说:“性相近也,习相远也

    ”他告诉了我们,人的习惯或者说是习性本来是差不多的,之所以后来有人好习惯多,有人坏习惯多,那是后天学习培养造成的差异,可见有意识地养成好习惯是多么的重要

    曾子说他“吾日三省吾身”,“吾日”就是坚持

    我们要想养成好习惯,也应该每天都想一想自己的行为,改正错的,坚持好的,长此以往还怕自己不能成为拥有众多好习惯的人吗?怎样培养孩子的良好习惯呢?   一、好习惯要在生活中培养日本教育家福泽谕吉说:“家庭是习惯的学校,父母是习惯的老师

    ”事实正是如此,孩子习惯的养成主要在家里,父母应该注重在生活中培养孩子的各种良好习惯

       陶行知先生认为,各种知识和技能学习最好在生活中进行,习惯培养更应该如此

    他在《生活教育》一文中写道:“生活教育是生活所原有,生活所自营,生活所必需的教育

    教育的根本意义是生活之变化,生活无时不变,即生活无时不含有教育的意义

    因此,我们说‘生活即教育’,到处是生活,即到处是教育;整个社会是生活的场所,亦即教育之场所……生活教育与生俱来,与生同去

    出世便是破蒙,进棺材才算毕业……随手抓来,都是活书,都是学问,都是本领……自有人类以来,社会即是学校,生活即是教育

    ”   德国哲学家康德从小就在父亲的教育下养成了严谨的生活习惯

    据说,他每天散步要经过镇上的喷泉,而每次他经过喷泉的时候,时间肯定指向上午七点

    这种有条不紊的作风正是哲学家严密思维的根源

    可见,良好的生活习惯对于一个人的成功起着积极的作用

    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环境,是孩子习惯形成的摇篮,6岁前的儿童主要生活在家庭中,家庭生活对孩子的影响是非常重要的

       例:   有一个小朋友叫阳阳,由于父母工作繁忙,阳阳从小就跟随爷爷奶奶生活,爷爷奶奶对阳阳非常宠爱

    他们对阳阳总是照顾得无微不至

    当阳阳进入幼儿园时,还不会独自上厕所,不会自己吃饭,不会自己睡觉……阳阳在生活中根本就没有学到良好的自理习惯!这时候,阳阳的父母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赶紧把阳阳接到家中,对阳阳进行生活习惯的训练

       由此可见,生活即教育,父母应该积极为儿童创造适宜的家庭环境,同时,父母应当经常在行为、举止和谈吐等方面给儿童一个最好的榜样,讲话时要注意礼貌、举止要文雅,表现出高尚的情操、道德行为和良好的习惯

    如果能够经常这样以身作则,这种长期熏陶使儿童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最佳的教养,通过日积月累,让儿童的良好习惯在不知不觉中形成

       二、好习惯要在实践中培养在实践中养成习惯,要不断身体力行,使习惯成自然

    陶行知先生的生活教育理论非常重视在做中学

    因此,他主张在做中养成习惯,即在实践中养成习惯

    他在《教育的新生》一文中写道:“我们所提出的是:行是知之始,知是行之成

    行动是老子,知识是儿子,创造是孙子

    有行动之勇敢,才有真知的收获

    ”   叶圣陶先生也认为,要养成某种好习惯,要随时随地加以注意,身体力行、躬行实践,才能“习惯成自然”,收到相当的效果

       什么是“习惯成自然”呢?   叶圣陶是这样解释的:“成自然就是不必故意费什么心,仿佛本来就是那样的意思

    ”他举例道:“走路和说话是我们最需要的两种基本能力

    这两种能力的形成是因为我们从小就习惯了,‘成自然’了;无论哪一种能力,要达到习惯成自然的地步,才算我们有了那种能力

    如果不达到习惯成自然的程度,只是勉勉强强地做一做,就说明我们还不具有那种能力

    ”   通常说某人能力不强,就是说某人没有养成多少习惯的意思

    比如说张三记忆力不强,就是张三没有把看见的、听见的一些事物好好记住的习惯

    说李四表达能力不好,就是说李四没有把自己的思想和感情说出来的习惯

    因此,习惯养成得越多,那个人的能力就越强

    做人做事,需要种种能力,所以最要紧的是养成种种的习惯

       良好学习习惯形成的过程,是严格训练、反复强化的结果

    现代控制论创始人、美国著名数学家维纳,在回忆父亲对他早期学习习惯的严格训练时说:“代数对我来说没有什么困难,可父亲的教学方法,使我们精神不得安宁,每个错误都必须纠正

    他对我无意中犯的错误,第一次是警告,是一声尖锐而响亮的‘什么’,如果我不马上纠正,他会严厉地训斥我一顿,令我‘再做一遍’

    我曾遇到不止一个能干的人,可是他们到后来一事无成

    因为这些人学习松懈,得不到严格纪律的约束

    我从父亲那里得到的正是这种严厉的纪律训练

    ”父亲严格的训练,终于使维纳养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以后成为誉满全球的科学巨人

       三、要抓住教育的关键期自从奥地利动物心理学家洛伦兹发现动物行为发展的关键期,并荣获诺贝尔奖后,人类广泛地开展了对自身各种能力与行为的发展关键期的研究

       研究发现,孩子习惯的养成有一个关键期的问题

    幼儿园和小学是培养生活习惯与学习习惯的关键期,而到了中学,就是改造习惯时期了

    在儿童时期养成的良好习惯,孩子可以受益终身;在儿童时期养成了坏习惯,就有可能终身受到伤害

    因此,在养成习惯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利用儿童的关键期

    如果错过关键期,对习惯的改造将要比塑造艰难得多

    抓住关键期进行习惯的培养,可以取得很好的效果

    下表是一些儿童习惯养成的关键期

    习惯计数能力规则意识观察力语言能力交际能力生活观念思维能力创造能力要使孩子养成一种好习惯,父母一定要注意孩子第一次出现的行为

    例如,孩子第一次骂人的时候,他并不是道德驱使,而是觉得好玩

    这时候,孩子会观察父母或其他对   自己行为的反应

    如果的态度是冷淡的、严肃的,孩子就会明白:“大人不喜欢我的这种行为

    ”由此,他会减少这种行为

    如果这时有对孩子的行为表现出赞扬、夸奖或者高兴地笑等反应,孩子就会觉得自己的行为是受到喜欢的,由此,他会增加这种行为出现的频率,从而养成不良的习惯

    因此,父母一定要注意抓住教育的关键期来教育孩子

    四、好习惯要培养,坏习惯要纠正对于父母来说,要注意培养孩子的良好习惯,更要注意不要让孩子养成不良的习惯

    因为坏习惯一旦养成,就具有自然的驱动力和心理惯性,有时候就算没有外部条件,习惯行为也同样可以做出

    许多孩子有时候知道自己有不良的习惯,但是往往控制不住自己而重复不良的习惯

    这时候,父母要帮助孩子抑制和纠正坏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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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nbin123456本文地址:http://www.lcbz.org.cn/post/81550.html发布于 202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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