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linbin123456

天津市宁河区兴宁建设投资债权一号

linbin123456 2023-10-27 107
天津市宁河区兴宁建设投资债权一号摘要: 【天津市宁河区兴宁建设投资债权一号】规模:8000万期限:12个月;付息方式:自然季度15号付息预期收益:30-50-100-300万:8.3%-8.5%-8.9%-9.3%资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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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兴宁建设投资债权一号】
规模:8000万
期限:12个月;付息方式:自然季度15号付息
预期收益:30-50-100-300万:8.3%-8.5%-8.9%-9.3%
资金用途: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融资方】天津市宁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宁河区国资委直属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52.31亿元,主体信用评级为2A,承担着宁河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融资任务。
【增信措施】
【AA担保】:天津宁xx团有限公司,隶属于宁河区国资委100%控股,公司注册资本44亿元,总资产 217亿元,主体评级AA,债评AA。
【天津市】天津2022年全市GDP超过16311.34亿元人民币。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47亿元,人口超1363万,北方第二大城市,区域经济及财政实力强大。

新闻资讯:

建设工程施工过程实行总分包制度是当前的通行做法

     一个建设项目在全面实施中,往往有少则几个、多则几十个劳务和专业分包工程队伍共同完成

     因此,如何规范、科学地进行施工分包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由于分包管理对于EPC的重要性,当前绝大部分企业已经逐步构建了分包商管理相关制度,本文将围绕施工企业分包商管理常见问题及策略展开

     问题1:分包商选择不规范,优秀分包商难以入选 分包商的选择往往决定一个项目分包工程管理的成败,因此企业应该重视施工分包商的选择

天津市宁河区兴宁建设投资债权一号

    当前企业在分包商选择中常见问题有以下方面: ①分包商的选择模式单一,招标方式不合理等

    不少企业分包商管理中采取单一的招标模式,如公开招标,分包商的选择流程及周期过长,导致一部分优秀的分包商放弃投标,甚至导致最终流标

    大部分企业招标时会考虑低价中标,由此可能会导致最终中标的供应商质量不是最优

     ②企业分包过程中都会约定分包履约保证金的提交,由于对分包履约金的设定规则严格单一,可能会给部分有实力的分包商造成一定的经济压力,从而会阻碍一部分优秀的分包商进入

     ③分包商准入环节把关不严,施工过程中有些单位认为分包商审批环节程序复杂流程过长,就采取分包商先入场再慢慢审核,导致进场后发现分包商资质不全或不足等导致施工过程中需要临时选择分包商影响项目进度

     措施建议: 企业需要建立规范的分包商选择制度,根据项目特点及招标内容约定不同的招标形式,在保证程序合规、质量可控的基础上尽量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企业应该建立分包商供应商库,对于已经入库的优秀供应商可以简化相关的审批程序,甚至可以根据供应商的级别设置不同的履约保证金提交金额,避免因为程序、制度的原因对优秀分包商的进入形成阻碍

     企业要建立规范合理的招标管理制度,根据招标的内容选择合适的中标规则,适当选择合理低价中标而非单纯的最低价作为供应商选择的标准,以保证优秀的供应商能够中标

      问题2:分包合同签订不规范,忽视合同管理 合同是分包方和发包方关系界定的起点,是分包商工作开展的基础,也是后续涉及到法律纠纷及索赔的关键依据

     现在很多施工企业往往注重合同的签订,但对合同形式、条款及签订审查程序都比较忽视,造成对分包的工期、质量、安全、验收结算、违约责任等存在缺漏项或模糊不清的地方,使得实施过程中难以按合同执行、工程结算支付艰难等情况,甚至合同纠纷不断,严重影响项目进展

     措施建议: 首先无论施工分包方还是发包方都应该重视合同的管理,优先采用标准的合同范本,以保证合同的公平性,对于特殊条款一定要双方仔细研讨确定,避免出现过程中的纠偏影响项目进展

     其次是项目开始前一定要进行分包合同的交底,尤其是工作范围、权利义务进行解读确保对合同理解一致

     要重视分包合同台账及合同结算支付台账的管理,重视合同的执行管理,关注双方利益的最大化,保障项目高效开展

      问题3:分包管理意识薄弱,甚至以包代管 在分包工程的管理过程中,有些总承包单位往往会在分包合同签订以后,将所有的事情交给分包单位自行处理,但分项工程作为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项,其施工质量和进度对总施工有很大的影响

     就目前来看,不少的分包单位都是资格不合格、总体实力较弱的单位

     如果总包单位忽视分包管理工作,将会给工程带来隐患,导致承包单位带来重大法律责任,不仅要承担相应的质量、工期、安全等缺陷问题及违约、赔偿的连带责任,还要承担行政处罚,严重损害总承包单位的良好市场信誉和形象

     措施建议: 总承包单位要强化分包管理意识,秉持与分包单位共同发展的思想,对于能力较弱的分包商要在施工过程中给予扶持并加强过程中的管控

    企业对分包方的管控可以从施工现场管理、分包方人员、分包方物资设备等维度展开

     管理的重点在于明确界定总包方和分包商的职责界面,以制度、行为的规范执行为基础,识别分包方能力薄弱环节、关键质量审核点、分包方管理的风险点等进行针对性的重点管控

    如对分包商进度管理要关注进度计划的交底;对分包方投入资源要提前检查,确保资源的投入保证进度的落实;对于分包方之间的施工部位加强协为分包方工作创造条件;过程中随时观察纠偏,并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等

     问题4:分包商评价机制不完善,战略分包商队伍缺失 企业对于分包商管理,都会建立相应的分包商库,但大部分企业关注的重点在于分包商入库标准的建立,以及对分包商入库程序的管理

    相应的对分包商维护以及对战略分包商队伍建立关注的分包商再评价机制比较忽视,由此导致选择合适的分包商总成为困扰企业的难题

     措施建议: 企业应该建立系统的分包商管理机制,从分包商的选择、使用、培养、以及评价等应该形成闭环

    通过分包商的评价不断优化分包商的选择和使用,为分包商的选择和使用提供输入

     针对分包商评价可以从分包方的执照、资质;分包方的人员储备情况,包括持证人员、技术人员数量及质量等;分包方的设备情况,含设备的到位情况、设备质量等;履约能力,如进度履约率、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情况等;现场质量管理及落实情况;内部管理如员工的培训、职工的合同、工资等管理情况等

    

天津市宁河区兴宁建设投资债权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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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nbin123456本文地址:http://www.lcbz.org.cn/post/82553.html发布于 2023-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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